市场定价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特别是由于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人们对跨文化体验的追求使得文化遗产成为一种可以用于发展旅游的资源,同时也由于文物市场的复活,文物交易的盛行,谈论文化遗产的市场定价就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可移动文物即市场上的古玩、古董往往以其成交价格代表其定价,而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那些被旅游公司承包经营的文化遗产,往往以开发权和收费权转让以及门票收入作为衡量其定价的基础,甚至出现将这样的转让权利和门票收入作为经营收入与公司持续赢利和谋求上市的依据。
文化遗产被当作商品一样处理和消费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值得关注的新倾向。在一次国际性会议上,国家旅游局的一位官员发表了如下的意见:遗产是特殊的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遗产的价值能够通过供求关系大致地反映出来。资源只是遗产地的一个基础因素,不是完整的产品形态,不可能直接进入市场,只有经过经营开发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开发遗产所涉及的要素包括资源、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诸多方面,这些要素的投入可以实现遗产价值的增值。这代表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