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不容辞的责任
发掘、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弘扬侨乡文化,陶冶人民情操,是我市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4月,市政府批准并颁布了我市第一批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月,省文化厅选送了我市“白沙茅龙笔”等7个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申报国家级名录,其项目之多位居全省第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依然形势严峻,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正受到威胁,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建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才能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通过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等途径,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系。积极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展示,以全市和重要区域性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和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平台,使全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展示,使其成为弘扬五邑侨乡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内容。
三、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健全市、县(区)、镇三级的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
四、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体系。鼓励和支持运用各种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建立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打造侨乡文化品牌,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增进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促进社会共享。
五、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运作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与旅游、外贸、会展等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发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发挥资源优势,创造规模特色,提高竞争能力,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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